查获的金毛狗脊。(杨万洪摄)
年1月6日,在筠连县森林公安和县自规局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村民杨某某将挖回家中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脊进行了恢复栽种。在此之前,杨某某还因此案受到法院的判决。据筠连警方介绍,这是全市首列网络销售国家保护植物案。
金毛狗脊起源于侏罗纪,是原始森林辈分最高的活化石,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因露出地面部分密布金黄色长茸毛,形状似伏地的金毛狗头,故称“金毛狗”。近年来,因为金毛狗脊良好的观赏性,比较受盆景热爱者
在警方和自规局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杨某某进行了恢复栽种。(杨万洪摄)
年3月,筠连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网上贩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脊,请求查处。森警大队领导立刻引起了高度重视,随即安排精干民警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在县局网安大队的全力协助下,民警迅速查明了贩卖人的真实身份,并在筠连县筠连镇某公司仓库将违法嫌疑人杨某某(男,现年45岁,宜宾市高县焦村镇人)一举抓获。
经审讯,杨某某交代:他看见有人在网上出售各种观赏植物,市场利润空间大。想到他家附近的山上也有这些植物,遂决定将这些植物挖回家,也在网络购物平台上做起了观赏植物销售生意。这些造型独特的植物很快引来了顾客,让杨某某取得了可观的利润。其间虽然一些网友提醒他销售的金毛狗脊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但为了追求高利润,他选择了躲避销售平台监管,改为在网络直播间继续进行销售,直到被公安机关查获。
恢复栽种后,金毛狗脊重新回到大自然。(杨万洪摄)
为防止杨某某转移毁坏证据,办案民警连夜赶往杨某某家,在其附近的塑料大棚内,查获疑似金毛狗脊分栽根茎共计栽植的64株(39)盆植物。因该案所涉及金毛狗脊的数量较大,案情重大,且此案为筠连办理的首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为了加强案件的组织侦查,保证迅速成功侦办此案,经筠连县公安局研究,决定成立"筠连县公安局杨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专案组",从县局网安、刑侦、森警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侦查查明:年年底,杨某某在没有办理采伐(采集)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锄头和镰刀将位于高县焦村镇巩固村黄沙组“凹上”(小地名)的金毛狗脊分两次挖回家,第一次挖回家的金毛狗脊约10公斤,洗干净后卖掉;第二次挖回家的金毛狗脊分盆制成盆景养在自己门前的大棚内,在网购平台上以18元左右一盆的价格出售。经鉴定:杨某某塑料大棚内栽植的64株39盆植物均为金
年12月,被告人杨某某因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元。公安机关登记保存的在被告人杨某某家的盆栽金毛狗脊39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了保护金毛狗脊健康生长,恢复生态环境,1月6日,县森林公安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工程师现场监督指导杨某某将盆裁的金毛狗脊移栽回原生长地,并责令其进行妥善看护,森警大队民警和自规局工程师将不时进行追踪监管,确保金毛狗脊的成活。
办案民警温馨提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需要广大群众共同爱护珍惜,希望大家提高认识,爱护环境,不要因为追求利益去触犯国家法律。
来源:宜人宜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