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鞍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鞍山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八家子派出所,在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配合下,开展“清风行动”,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清风行动”将通过多部门联合,对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寄递、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整治一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场所,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积极作用。“清风行动”将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打击非法猎(采)野生动植物,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经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天然渔业资源。特别要重点打击非法交易象牙、犀角、虎(豹)骨(皮)、穿山甲片、赛加羚羊角、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海马、兰花、苏铁、金毛狗脊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杀候鸟和采取“电毒炸”“绝户网”“禁用渔具”“三无”船舶等方式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在10日开展的集中行动中,共收缴大山雀,黄雀和秀眼野生鸟3只及打笼,收缴的野生鸟已选择适宜地点放飞,收缴的非法猎捕工具已全部销毁。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非法贩卖野生鸟类现象的发生。